2023年,德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培训、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各2次,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16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城”知识竞赛、“党建引领 法治同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家谈等系列活动,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二)法治政府建设位置更加突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2次,市委依法治市办会议4次,各专项小组会议共8次,研究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示范引领作用的若干措施》,创新出台“一把手”法治项目24项。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省《书记话法治》宣传栏目录制,市县两级录制播出“一把手谈法治”节目259期,市直部门中层以上正职专题述法全覆盖,持续释放述法辐射效应。
(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成立专班和专项小组,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信用+承诺+容缺”三联动极简办审批模式,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全国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开展示范创建专项督察,汇总问题清单89项,督察通报经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签批后发被督察单位整改。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深化“县镇同权”综合改革,推进中心镇行政审批服务分局、便民服务中心优化提升。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69项,“减证便民”成效显著。在全省率先开展商事登记“五零登记一体化”和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定制验收、统一出件”的联合审批,项目建设周期平均压缩20%以上,平均提前开工2—3个月。
(二)监管模式持续创新。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2067起,检查对象14226家,部门联合检查占比达67.49%,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信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药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餐饮)、建筑工程质量、公路运输领域(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综合监管)4个领域分别获批“揭榜挂帅”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打造“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新监管模式。其中食品安全(餐饮)领域被评为省级改革试点创新成果,工作经验被省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省发文推广。
(三)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公布《德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纳入行政许可事项416项。市县两级完成11112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实现40+要素“同源”管理、“同标”输出,支撑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印发《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制定《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及事项清单,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机制,开发建设“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重大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数字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推广使用“山东通”办公平台,实名注册超过 6 万人,入驻应用 249 个,实现各级公职人员全覆盖。推进机关内部“一次办好”改革,提交材料减少约40%、办事时间减少约55%以上,全省率先开展健康证数字化应用,入选行政执法领域电子证照应用省级试点,深化数字社会治理,解决群众诉求系统集成平台荣获2023年度信息化数字政务创新成果(案例),2023 年中国开放数林指数我市进入全国第一等级,位列全国地级市第一名。
(六)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推进“1+12+41+N”预案工作,完善“1+1+4+N”模式防汛应急指挥体系。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5200次,参加人数424693人。推进地震监测台网4项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地震监测台网、抗震设防、应急准备、科普宣教4项基础。
三、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快推进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完善。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和保障民生,推动出台《德州市供热条例》《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德州市献血规定》《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德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3部政府规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按期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备案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5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废止16件,失效31件。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履行。制定《德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3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配置使用机制,决策制度机制不断完善,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市县两级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提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组织开展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加强。创新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复调对接等10项制度,召开全市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会议,组织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庭审观摩,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3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51件,审结1035件,纠错率19.5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降低75.69%。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551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24件。12345市民热线受理群众诉求253.43万件,现场督办或召开问题协调会163次,服务过程满意率98.58%,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基层法治建设不断夯实。创新“警格+网格+民兵”基层警务模式,做法获得国务院办公厅推广,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作出肯定批示。全市134个司法所全部建成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7.6万余件。为全市12个主导产业链配备法律顾问团队,组织执法单位和法律服务团到10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提出合规指导建议3000余条。
(二)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陵县模式,从“把信访接待大厅建在县委大院”到“县委大院‘搬’到群众身边”,推动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等活动,全市排查化解纠纷3.2万余件。印发《关于建立访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建立市县乡“公调”“诉调”“访调”对接体系。19个市直部门建立德州市行政调解组织,有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有效化解。
(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加强重点人员普法,组织全市10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及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考法。推荐11家单位为省公益普法联系点,新建“亮德明法”国网普法基地、禹城市民法典公园、夏津法治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20余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000余场次,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对照人民群众期望和先进地区标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均衡,基层法治基础仍然薄弱。2024年,全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强化权责清单运用,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加快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持续抓好“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契机,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全面加强法治为民举措。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切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行动自觉。